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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Feb.2016
RoHS 2.0 RoHS2.0排外條款持續更新
2011年7月歐盟公告新版RoHS指令(2011/65/EU;又稱RoHS2.0)於2013年1月3日實施(並同時轉為國內法),RoHS 2.0新增了CE 標誌的規範,但危害物質管制元素仍以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等6項為主。
其中符合有害物質的快速管制方法XRF也為是當前分析方式中最普及的高效率檢驗設備,能量式XRF能以非破壞檢測方法測試材料中元素,是否含有重金屬鉛、鎘、汞、鉻、溴之總量,有效管控其綠色環保限制。然而,並非所有規範中之物質都被RoHS所嚴格限制,因此有了排外條款一詞出現,這主要是針對部分的電子電機部件尚未出現合適的替代材料及環保改良技術,因此歐盟執委會決議這部份的電子電機部件,列於排外條款的適用期限內,可以不受RoHS的指令管制。
而從2002/95/EC一直到RoHS2.0(2011/65/EU),排外的專案也逐年更修,更修之目的是因為歐盟執委會,認為某些應用內含有之鉛、汞、鎘等物質,以現今的科學技術發展,足以證明可被消除或取代,或是於日後的某一時間點可達成此替換目的,因此歐盟執委會為先前所設立的排外條款進行修改、刪除或者更換條款之到期日。
在歐盟執委會公佈的2010/571/EU,重新明確定義每個排外專案內容,並為排外條款增加最新適用的到期日,並於2014年5月20日的官方刊登最新之8項有害物質限用指令中附錄Ⅲ及附錄Ⅳ之修訂結果,對應指令編號2014/69/EU-2014/76/EU。此修訂版本生效後,將正式取代原先RoHS2.0 (2011/65/EU) 指令所規範之排外條款。
此次RoHS指令更新主要針對8項修訂,並於鉛、汞物質之適用時效及限量作增加。
附錄Ⅲ更新2項排外項目如下:
指令編號 | 排外項目 | 排外物質 | 適用期限 |
2014/72/EU | 焊料與表面終端塗料(用於電子電機零元件、點火模組、印刷電路板、電子電機引擎控制系統) | 鉛 | 2018/12/31 |
2014/76/EU | 用於標誌、裝飾、建築、專業照明與光藝術品之手制氣體放電管 (handcrafted luminous discharge tube) |
汞 (每根放電管含量最高不得超過80mg) |
2018/12/31 |
附錄Ⅳ更新6項排外項目如下:
指令編號 | 排外項目 | 排外物質 | 適用期限 |
2014/69/EU | 額定電壓低於125V AC或250V DC,用於工業監控儀器中之介電陶瓷電容器 (dielectric ceramic capacitor) |
鉛 | 2020/12/31, 於2021/01/01前投放市場中之設備零件則不受此排外期限之規範。 |
2014/70/EU | 用於醫療與工業監控儀器中微通道面板 (micro-channel plates, MCPs) |
鉛 | 2021/07/21 -醫療設備與監管儀器 2023/07/21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 2024/07/21 -工業設備與監控儀器 |
2014/71/EU | 用於x-ray斷層掃描與X光系統中,介面超過500個連結點的大面積晶元堆疊之介面間焊料 | 鉛 | 2019/12/31, 于2020/0於2021/01/01前投放市場中之設備零件則不受此排外期限之規範。 |
2014/73/EU | 用於傳導率綠量測鍍鉑之鉑電極,
|
鉛 | 2018/12/31 |
2014/74/EU | 工業監控儀器中除C-press外之順應針連接器系統 (compliant pin connector system) |
鉛 | 2020/12/31, 於2021/01/01前投放市場中之設備零件則不受此排外期限之規範。 |
2014/75/EU | 適用於2017/07/22前投放於市場中之冷陰極螢光燈 (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 (使用於工業監控儀器中之背光液晶顯示器) |
汞 (每盞燈含量不得超過5mg) |
2024/07/21 |
以上此8項更新指令將於2014年6月8日生效,而歐盟成員國須於2014年12月7日,並修改為國內法實施該指令,同時控管之重金屬鉛、汞,可由能量式XRF快速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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